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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切实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11月20日,学院附小召开了关于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工作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李桂茹同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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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由书记李桂茹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详细内容。同时就“十要求”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作业不让家长、学生代劳;不允许在群内布置家庭作业,不允许在群内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不允许群内点名批评学生或出现有损学生自尊的言行等。

然后全体教师签订了落实“十要求”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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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周丽萍校长表示,要以“十要求”为契机,践行立德树人初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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